三春流浪的第一百零八天是歌

三春流浪的第一百零八天是歌

小草家 著 都市小说 2026-03-0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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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春,燕三春 主角
fanqie 来源
热门小说推荐,《三春流浪的第一百零八天是歌》是小草家创作的一部都市小说,讲述的是三春燕三春之间爱恨纠缠的故事。小说精彩部分:。。,掉漆的铁皮屋,以及画满一墙的彩虹涂鸦,处处彰显着颓靡。。。,她的父母便迫不及待地把她打包扔了出来,一分钱没给。,那对狡猾的父母便会说,奥赛帝国允许16岁的孩子自立门户,他们是合法的。。她花光了光脑里的最后两芯币,坐轻轨来到了彩虹街。作为三无人士,她一没钱,二没房,三没学历,真是要啥没啥。要在这个如狼似虎的下城区活着,或许比登天还难,也只有彩虹街才能接纳她这种人。她是哪种人?燕三春会这么回答:...

精彩试读


,继续待在垃圾堆旁,不一会便睡了过去。,天色已暗,旁边的流浪汉又少了一大半。,多是年轻身体好的。,三春摸了摸有些肿起来的腿,不知道自已能否熬过这个寒冷的夜。,穿着单薄外套的她裹紧了身子,缩着脑袋,把自已埋进垃圾堆里。,保佑我明天睁开眼,这是她睡觉前的最后一个念头。,老头便带着之前拉**的那小子朝垃圾堆走去,那里还剩下九个人。,六个男的。
众人皆是满含希望地看着他,老头步玉山却不领情。

“这只是第一关,后面两关越来越难,撑不住的直接走就行。”

“东木,把他们带进店里喝点热水。”

他转身便要走,却发现了垃圾堆里伸出的一只手。

“我!还有我!燕三春也还活着。”

她冒出头来,一脸活力,看着还挺激动。

步玉山有些意外,但还是点了点头,“再加上她。”

三春只觉得老天还是厚待她的,她若是再晚醒一分,怕就是要和这堆垃圾共生死了。

东木带着剩余的十人走进了垃圾回收站。

室内比外面暖和太多,三春一时起了鸡皮疙瘩。

的确是太久没过好日子了,暖气一吹,吹的她险些流出泪来。

“你们有受伤的吗?”

东木应该是打算帮忙治疗,三春连忙举起了手,“我。”

他点点头,“你跟我过来,剩余的找地方歇会吧。”

三春拖着一条腿缓缓走过去,东木倒也放慢脚步配合着她。

“东木?”

“嗯?”他转头看过来,发现女生双眸亮的带劲。

“我就试试这是不是你的名字,你是老头的徒弟吗?”

他摇摇头,更正道:“他叫步玉山,没有徒弟。”

二人说着便来到了房门前,打开,入目的是一座比较陈旧的治疗仓。

治疗仓!

三春震惊的双眼都差点瞪出来,这可是下城区,老头居然有实力买一座治疗仓,真是不简单。

“你进去躺着吧,看着伤的不算严重,半小时应该就可以。”

三春点点头,听话地躺了进去,不一会便睡着了。

等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七点。

恢复元气的她赶忙走出房间,发现众人正在吃饭,为首的便是步老头。

“过来一起吃吧,燕三春。”

步老头的声音总是有种历经沧桑的感觉,三春吃了口米饭,出神想着。

吃过饭后,他们十个流浪者坐在一起,听着步老头说下一关的内容。

“这一关倒也不难,就是在彩虹街生存5天。”

三春侥幸想着,自已找个地干活,在那住上五天,第二关就能过去。

然后便听到了他的下一句:

“只能在街上流浪。”

“砰!”

这句话砸掉了很多人的幻想,也包括三春

她怀疑步老头是有点本事的,至少察言观色就很强,一眼看穿他们的心思。

步玉山不在意众人的反应,说完便回屋休息了。

而他们这十个流浪汉,再次回到了彩虹街上。

这个时间,去哪里睡觉才能暖和点呢?

她想到了一处,然后在熟悉的垃圾堆里进入梦乡。

第二天,天空下起大雨,把还在熟睡的三春浇了个透心凉。

或许老天爷只宠幸她一次吧,她这么想着,赶忙拿起背包,跑去屋檐下躲雨。

一阵风吹来,全身湿透的她微微发抖,她觉得目前最好的选择是去找李婶。

想到做到,她一路沿着屋檐,跑到了包子铺。

“婶儿!你在家吗?”

等了好一会才有人出来,不是李婶,是一个小伙。

“你是谁?”

他应该是个混混,因为不论是从穿衣打扮还是说话语气都和过去的以及现在的她一模一样。

“我是三春,想在李婶家换套衣服。”

看着他有些恍然大悟的表情,她继续说道:“李婶在家吗?”

“不在,她买猪肉去了。”

三春有些失落,但也无妨,或许她可以去公厕。

她点点头,准备离开,却听到身后传来一句:

“你进屋换吧,我在这等着。”

有些意外,这句话不太符合他的人设啊。

但她还是走进后室,迅速换了身衣服。

出来的时候,那个小伙在玩光脑的投影游戏。

“你是李婶儿子吗?”

他敷衍地点了点头,“支高歌,我的名字。”

哇哦,好特别。

这句感叹被三春不小心说了出来,支高歌笑了笑,放下了光脑。

“我爸当时高歌一曲,心脏跳得过于激烈,直接死了,死在了我出生的那一晚。”

“为了庆祝我爸的死亡以及我的出生,所以我名高歌。”

三春点了点头,“这么一解释,你的名字更特别了。”

他挑了挑眉,有些意外她的反应,正常人不都觉得这事很奇怪吗,她居然还在夸赞他的名字特别。

不错,是和他一样的人,一样的不正常。

支高歌的心里想法三春不会知道,她只是继续说道:

“我出生的时候,刚好是春天,那时邻居说小孩在第三个春天的时候最容易死了,得好好看护。”

“我爸妈一听高兴得不行,连忙把我的名字登记为三春。”

支高歌一时沉默,三春却来了兴致:

“所以我的名字也很特别,我也很喜欢。”

“既然我度过了最难的第三个春天,那么我将会平安无恙地度过以后的每个春天。”

燕三春,我的名字,很高兴认识你。”

她伸出双手,等待他的回答。

“支高歌,我也很高兴认识你。”

他握了上去,二人相握的手郑重地上下摇了两下,然后分开。

“你接下来要去哪里?”

对于支高歌地疑问,三春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流浪吧,我还在流浪。”

她思索了会,给了他答案,等雨停下便背着包离开了包子铺。

彩虹街是主街道,与它相通的有好多巷子,很多流浪汉便在一些小巷子里扎根。

三春此时正在面临选择,是去左边的那一个,还是右边的那一个。

她想了想,既然上次她伤的左腿,那这次便选右边的。

左右平衡一下,人生才**。

但还没走几步,一个小孩便抢过她的小包飞速跑远,三春也被她拽着跑起来。

为什么呢?

因为她的小包早就被死死地缝在了衣服上,就是以防万一出现这种情况。

于是等那个小孩自认为已经跑的够远,准备打开小包看看时,突然听到了惊人的一句:

“小孩,把包还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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